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林念焕
联系电话:15819091009
通讯地址:汕尾市红海湾遮浪街道湖中路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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