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合兴电镀有限公司首饰电镀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合兴电镀有限公司首饰电镀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丰县合兴电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晓铭
联系电话:13509069666
通讯地址:海丰县梅陇镇首饰产业环保聚集区电镀厂房8栋一层01户(自主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