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汕尾新区红草园区三和片区排洪治涝工程(猫溪排洪渠改道桩号 0+000~1+47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新区红草园区三和片区排洪治涝工程(猫溪排洪渠改道桩号 0+000~1+471项目)
建设单位:汕尾市市区防洪(潮)工程管理站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陈振昌
联系电话:13433433151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汕海公路赤岭段西侧水务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