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建设单位:海丰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裕创
联系电话:18023173929
通讯地址:海丰县附城镇海汕路与丽江交汇处(道山村委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