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环保砖扩建项目(含生活污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环保砖扩建项目(含生活污泥)
建设单位: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骆科谊
联系电话:18138109508
通讯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东风村委马福兰村水口道路旁(石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