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周飞腾
联系电话:0660-6685224
通讯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国道324线广汕公路边(梅陇中学北侧)
